公元1717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发布了普鲁士王国第一部学校法《普通学校规章》,这一部法律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使得教育成为了国家事物,而非地方或者个人事项,从源头确保了教育的重要。
到了公元1787年,普鲁士设立‘中央管理委员会’,开始替代原先的宗教法庭,对普鲁士所有学校进行管理,而且腓特烈还在《普鲁士民法典》中宣布,‘凡普通学校与大学,都是国家机构’,‘只有得到国家认可和批准,才能开办学校’以及‘所有公立学校和教育机构都应该接受国家的监管,随时接受其考核和检查’。
毫无疑问,赵源对普鲁士的这些政策表示高度赞赏,而他推行宪法民权部分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所有统一归属教育司管理,任何个人必须通过审核和批准,才具备开设学院的资格,当然在清廷治下,这一点同样也是有的,只是赵源进一步进行了强化,他需要教育司直接介入到教育界中,对所有的教育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在得知这一点后,台下众人中顿时有些人的神情出现了些许异样,因为这让许多人想到了清廷实行的‘文字狱’。
赵源并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跟反对者进行辩论,他给出了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教育乃民族根本,任何教育都不能违背民族崛起这一伟大目标,而教育司对教育内容的审核也是有必要的,我们必须警惕一切可能会阻碍民族崛起的不正确思想,对我们的未来产生毒害。”
“同意!”
“同意!”
众人纷纷举手表示同意,尽管有一些人产生了犹豫,也有一些人选择了弃权,但是这一项并没有产生非常激烈的争论,很快就正式通过。
除了这一点以外,赵源打算推行的第二条争议就显得更大了一些——他打算在六省范围内进行试点,尝试组织扫盲运动以及三年义务教育。
扫盲运动,赵源也借鉴了后世历史上的教育运动,即在六省范围内展开全民形式的教育,主要是在农闲阶段组织办夜校和识字班,集中进行大规模扫盲。当然这种形式并不要求百姓掌握多少知识,主要还是以识字为主。
原因也很简单,当下的情况摆在这里,当下人口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文盲,只有少数人才会读书识字,很多地方十里八村都找不到几个识字的人,这个时候不要说更加高端的教育,哪怕是最为基础的扫盲都缺乏足够的老师来完成。
像这样的问题在普鲁士早期也曾经遇到过,在进行义务教育的初期就面临着师资质量和数量问题,他们严重缺乏有学识、受过教育的教师,且缺乏专业的师资培训机构,大量的乡村教师通常是教士或手工业者,他们仅仅只是将当老师作为一项副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腓特烈专门下达过一道命令,即让领取养老金的士兵担任学校教师,从而解决数量的问题。
赵源同样打算参考这个方案,他早先就十分重视复汉军内部的文化扫盲工作,每个营中都安排了两位文化教员,通常都是从各地请来的老秀才。这些人已经绝了科举上的心思,平日里也都是给幼童开蒙授业为生,正好可以教复汉军的士兵们识字。
其次,赵源通过组建黄埔军校的形式,将大量有一定文化基础的读书人转变成军官,让这些具备相关知识基础的军官下沉到基层去,定期进行文化授课,同样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以说当今华夏识字率最高的群体正是复汉军,其中一年以上的老兵通常至少能读一干个字,能写三百个字。
等到将来这些老兵分配退伍以后,他们都将会成为支援各地扫盲运动的主力,从而缓解师资力量的匮乏,当然师范类型的学校也会进行组建,确保有更多的活血进入。
在扫盲运动这一块,赵源主要要求各地地方官府予以支持,提供相关的场地开办夜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将先生请起来,而这一块所需要消耗的资金,将通过中枢地方各自一半的比例进行分摊。
对于这一部分政策,大部分人赞同写进宪法当中,但是对于赵源的另外一个政策,也就算三年义务教育,则反对的声音要多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