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说到明军第十二军已经到陕延府城下,并十二军军长种浤命种彦崇领第十二军第二师两万人准备攻延府城。
话分两头说,之前浩成让内阁各部大臣准备一个革税法的方案,准备在周下午的朝会上呈上来。
而浩成虽然对中国古代的税法的很多,可对现代税法也有所,毕竟不是自己主要喜欢的方向,所以道的也不是很深,不过自己也准备了一个大致的革税法的方案。
不一会儿,就到了周五下午的朝会,内阁众大臣纷纷进奉天殿议事。
众人行礼后,浩成问道:“诸,前几日,我说让诸准备一个革税法的方案,不你们准备得如何?。”
首辅范直手里捧着折子,说道:“启禀官家,这是臣与内阁各部商议的方案,请官家过目!。”
遂浩成借过折子,认仔细得看了起来。而范直则继续侃侃道来:“臣参考了前朝王石的方田均税法与募役法,虽然王石大人的方法可增加税源,减轻农民负担,但因丈繁难,滋弊亦多,加之豪地主又极力反对,所以只能在少数地区实行,而后蔡京又重新推行方田,然而终因实施困难。
而募役法看似减轻农民的负担,但实际上还是对姓的一种变相剥削。比如国家要征兵,那么官府就会问姓开口要钱,不服兵役可以,你出钱,国家帮你请人服兵役。这样可以增加国家财政入,减轻农民负担的方法,从长远看会成姓对国家的意识偏,以至于甚至国家外敌入侵,也会感觉与自己无关,前朝徽宗时就是如此。
如我朝的两税法,就如官家所说,无非就是商业税和关税,道税。因为官家消了农民的赋税,然后我朝的军粮以官粮等均是从农民手中购买,这样的话国家的负担实在太大,又要钱养兵,又要钱买粮食,国家还要承担老姓的读书费用以还要建设,赈灾等等。
所以臣觉得不如这样,恢农税,但只土地税田赋,年农历八月征夏季税,秋之后的第二个月征秋粮税。夏季税与秋粮税一般皆用谷物缴付,除天灾等成不利的殊情况外。而不种地的农民也要税,田赋的征范围并不仅限于耕地。比如经营桑树、果园、鱼塘、地等的农民,虽然朝廷并不要这些五八门的产物,但经营桑树、果园、鱼塘这些产业的农民在纳税时也同样是用谷物来缴付。
当然谷物与白银都是硬通货,所以农民也可缴税直折成银两缴付,也省去了中间的通成本。”
浩成听后,说道:“这还不是走老子,让农民税?前还可以,可是一旦权贵阶层大量兼并土地,并以巧豪夺的方用贫地去换农民手中的良田,这就会成大量农民生来艰苦。
而这些权贵阶层还可以利用权来逃避向朝廷缴纳田赋。如果朝廷入不敷出,就只好通过其他目来增,而这些额外增加的财政负担又全摊到了农民身上,便会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最终,无可走的农民便会选择揭竿而起,推翻朝廷!
所以这条行不通!。”
浩成见众人不语,便说道:“我倒是有一套方案,来你们看看。”随浩成掏出怀中早已写好的方案,给内阁大臣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