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百姓们吃剩下的肉啊,混得好的狗还能吃到鸡腿呢,我家大黄啊,上次还吃到一只葫芦八宝鸭,后来我才知道是隔壁家小孩买多了,就丢给我家狗了。”
听到鸡腿和八宝鸭,李二狗嘴角的口水都滴了下来,感叹道:
“我滴个乖乖,同样是狗,大黄吃鸭子,我二狗在这喝米汤,哎,世道不公啊!”
丁忠被李二狗的话逗笑,但他还是及时收住情绪,继续说道:
“谁说不是呢,人活得不如狗啊!”
站在另一边偷听的几人也快速挤了过来,其中一人询问道:
“兄弟,这蜀国当真这么好?那你为何会来晋国啊?”
“还晋国呢?现在要叫大和咯,不过兄弟,他说得对,你是真傻啊,要是我能过上那种好日子,打死我都不会过来。”
“真狠这辈子没有生在蜀国。”
“...”
听着众人的询问,丁忠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轻声解释道:
“我这不是过来寻亲的嘛,早年跟着我爹去了蜀国,结果爹病死了,我也就留在蜀国娶妻生子,还别说,蜀国姑娘是真的漂亮,但这人吧,年纪一大就思念亲人,本想过来将我那位老母亲接过去,谁料遇到这种事情,唉,命苦啊...”
众人听到他的理由,纷纷为他感到惋惜,也有不少人受到影响,纷纷羡慕起蜀国百姓们的生活。
就在此时,李二狗继续说道:
“那咱们当了兵,一旦上了战场可就是与蜀国为敌啊,这要是输了,蜀国人肯定不会放过咱们,要是赢了,外面都那副样子了,咱们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听到这里,丁忠再次说道:
“呵,你们不会真以为自己能活到那个时候吧,他们估计也就让咱们训练个两天就要上战场了,蜀国都是精兵,咱们怎么打?咱们啊,就是给人家去做肉盾的!”
听到这里,汇聚在一起士兵们变得焦虑起来。
“那咋办,俺还有个刚满月的娃,俺还不能死啊!”
“就是啊,我还年轻,女人都没尝过,可不想上战场去送死。”
“要不咱们逃吧?反正横竖都是个死,逃走或许还能活下来,上了战场可就不一定了。”
“拉倒吧,早上有几个想逃的都被砍了闹到。”
“...”
就在众人商量对策的时候,丁忠为他的这次策反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看啊,咱们可以先待在这里,暗地里组织队伍,到时候直接反了,若是大和国的人敢对咱们动手,咱们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加入蜀国,反正晋国早就不在了,蓝衣教这个邪教也只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压根不管咱们百姓的死活。”
听到他的话,周围的士兵再次议论起来。
就在此时,一个戴着军帽的士兵拎着鞭子走了过来,重重地在地上敲打一下,怒骂道:
“你们,吵什么吵,所有人都在老老实实吃饭,就你们在吵,要是太闲就滚去训练,谁再吵,老子剥了他的皮!”
随即,聚集在一起的士兵们很快便散开了,但他们的目光时不时就会瞥一眼丁忠,虽然心中还有忧虑,但丁忠的一番话仿佛一颗种子满在了众人的心底。
这一幕,不仅仅是发生在长风县的新兵军营之中,在整个丰州,甚至是南河郡都有出现。
此外,除了军营中有了一股亲蜀的士兵外,在县府的各个村庄中还出现了一群传教士。
“大爷大妈们,红衣教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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