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头开了家小酒家的老蔡觉得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一位富家公子带人将自己的酒家给包了下来,这会儿一家五口连儿子带儿媳都齐上阵,忙着端菜。
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十个平均年龄十岁左右,并且5天都没能吃饱的孩子,战斗力简直让人无法直视。
另一边,典韦这里5个军士,其实胃口也不小,而且平时在军队里,难得能吃上肉菜。这会儿丁昕点的都是大菜,开始的时候彼此还谦让几声,生怕被丁昕看低。不过在丁昕表示无碍之后,5个人爆发出来的战斗力,让黎叔他们几个随从啧啧称奇。
尤其是典韦,块头大,胃口大,吃的也快。一个鸡腿几乎两口就下肚了,猪蹄连啃带嚼,简直连骨头都要吞下去一般,喝酒也是连着好几碗直接一口闷,要不是丁昕知道这外面酒馆的菜色远不如自己府上调教好的厨子,都要以为这家店里上的是什么绝世佳肴了。
虽然丁昕被看饿了,不过实在是吃不惯外面这煮法的菜,只是略动了几筷子,喝了点酒水。
和丁昕同桌的除了典韦和黎叔,就只有那个为首的年轻人和两个小女孩儿。这会儿,被丁昕抱着吃饭的小妹妹看丁昕没怎么动筷子,望了一眼自己手里抓着的鸡腿,义无反顾的递给丁昕,说道“大哥哥,鸡腿给你,这个鸡腿可好吃了。”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丁昕感觉犹如小天使一般,他摸着小女孩的头发,笑着说道“小妹妹真乖,自己吃吧,大哥哥不饿。吃饱了才能长得高,长得漂漂亮亮哦。”
这时,只见年轻人端起一碗酒水,站起身说道“多谢公子和军候的搭救之恩,若非两位出手相助,今天之事怕是不会善了的,我代孩子们敬两位一杯。”说完直接一口闷完。不过显然年轻人不太会喝酒的样子,刚喝完就给呛着了。
典韦哈哈一笑,直接一大碗酒豪爽见底,不带停顿。看的丁昕眼皮上斜,微微颤抖,自己只是陪喝了一小碗。
果然是禽兽般的存在,比不了,比不了~~~
酒过三巡,丁昕向年轻人询问到“还不知道兄弟你怎么称呼,你们又是从何而来呢?”
年轻人叹了口气,回道“在下有幸和公子同姓,也姓丁,名毅,表字伯然。家父生前是村里的私塾先生,这些孩子都是同村乡亲们的孩子,在我家私塾念书。我平时也帮着父亲教些课程。”
“这真是巧了,想不到我们兄弟同姓。”说完又敬了丁毅一杯。
丁毅随后又说道“我们原本是居住在兖州昌邑附近的村落。几个月前,黄巾贼突然来到村中,一路杀戮抢夺,父亲让我带着孩子们逃命,却不想自己和相乡亲们都。。。”说到这里,丁毅声带悲切,眼中已经包含热泪,连旁边的两个丫头也仿佛感受到了悲伤的气氛,默默的地下了头。
典韦叹了口气道“这伙儿黄巾贼颇为势大,听闻一开始的时候连破兖州数个郡县,还在阵前斩了原兖州刺史刘岱。济北相鲍信等人无力阻挡,这才向曹大人求援。”
“不错,我们也是在逃难的路上遇到了曹操大人的军队,知道了曹操大人出兵征讨贼寇的事情,于是来了陈留。不过曹大人和鲍大人的队伍回合之后,初战贼寇并不顺利,听闻连鲍大人都战死于战阵之上,这次黄巾贼少说也有几十万之众,估计曹大人欲平定贼乱还尚需时日。”
丁昕之所以会魂穿到汉末三国,也是因为这具身躯原来的主人死于这次的兖州黄巾之乱。在他的记忆里,这些黄巾贼是从青州南下而来,最后曹操不但平定了祸乱,而且收服了降卒三十余万,人口超百余万。曹操收编其中的精锐,组成一军,称为青州兵。
这只军队战力惊人,为曹操征战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甚至有传言,这只青州军只听从曹操的命令,曹操去世之后,他们也因再无效忠之人而就此散去。从这方面也能看出曹操的人格魅力之强。
丁昕安抚着身边小丫头,一边对丁毅说道“丁大哥,你们现在只身来到陈留,举目无亲,眼下不知有何打算呢?”
丁毅也很茫然,他们一行十人,若都是年轻力壮的成年人,还能找点活计。但这些孩子大多十岁左右,最小的只有七岁,更别说其中还有两个女孩子。
他们一路走来,相互扶持,早已亲如一家人,彼此都不愿分离。要不然之前许公子想要带走其中一个女孩子,他们也不会拼了命的阻拦。
可是怎么养活大家,丁毅实在是想不出办法。这个年头,兵荒马乱,到处在打仗,到处在死人。温饱已经成为一种最大的奢望了。
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吃着美食的样子,丁毅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当他看着丁昕不嫌脏乱,给小女孩擦拭嘴角的时候,他心中做了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