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呆在这里,我出去看看。”
魔瓶穿上一身女子的长裙,裹上头巾,穿上绣鞋,在天之国人诧异的目光中走出吴胜为他们精心准备的别墅,汇入了少京郡的生活之流中。
少京郡是一个拥有六百年历史的城,在这之前,它最多只能算个村,这种城市有着一种独特的浮华,一种野蛮的自信,但是在内里,它却有着一种小,一种没有真正站在世界舞台中央的小。
魔瓶很快感觉到了这种氛围,作为一名天外来客,她尽量把自己的经验缩小,去适应这个小小的地球,这个小小的城市。很快的,她体会到了某种乐趣,她突然觉得自己就是大可国一个普通的女人,迎接着周围男人或者不怀好意、或者欣赏的目光,坦然地走在雨后泥淖的大街上。
但是,她还是不理解周围那些平凡的人类,他们的寿命只有几十年,很容易被疾病击倒,被重力束缚在地表,一个时辰只能走二十里地……这样的生命,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她进入了一个茶楼,独自坐在一个方桌后面,指着旁人桌上的式样点了饭菜,听着中堂那个穿着花哨衣服的女人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
一个流里流气的地痞剔着牙朝魔瓶走了过去,脸上带着手到擒来的浪荡微笑,“小妞,来给大爷……”
很突兀的,那地痞停了下来,他撞到了一个无形的东西上面,头晕眼花,口中的牙签一下插入口中,令他奋力得“咳咳”起来,好不容易定下神,把带着血的牙签拔了出来,地痞有些恍神了。
“真是见鬼了。”他嘟囔着,小心翼翼地伸手摸着前面的空气,什么也没有啊。但他还是不放心,直到小二端着菜和酒,穿过空气,放到小妞的桌上,又安然无恙地出去了,他才又试探着走了一步,这次撞得倒不疼,但是空气突然变得火辣辣的,把他的头发、眉毛都燎焦了,鼻头也烫平了,地痞惨叫一声,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落荒而逃。
魔瓶尝了下饭菜,还可以,这种叫酒的东西倒是不错,有一种能够令她更加振奋的效果,魔瓶很快分析了一下它的成分,学会了如何制作。
那个咿咿呀呀的歌唱者终于停止了歌唱,进来一老一少两人,老的白发苍苍,少的却是个美貌的女孩儿,众人喝起采来,显见他们挺受欢迎。
那女孩儿开了口,她的声音清脆婉转,声音并不高,但是茶馆中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魔瓶只听了一句,立刻也被吸引了,因为她说的事情竟然和自己息息相关。
“少京城的各位哥哥姐姐,采兰儿有礼了,”采兰儿微笑着礼了万福,“今天为大家讲的是,良项郡如磨山,翁家军大败天之国人。”采兰儿的爷爷适时地擂起了皮鼓,那小小的书鼓竟然被他擂出了战鼓之声,观众们适时地喝了一声采。
采兰儿正式开讲,这一战的详细经历,沃日已经全部传输给了魔瓶,但是采兰儿讲得似乎是另一个故事,完全站在了翁家军一边,细节相差很多,在宏观上,采兰儿又讲得那么精彩,那么多的渲染,那么多的夸张,那么多的转折,直到采兰儿讲完了,魔瓶才发现自己竟然心无旁骛地听完了全程。
这对魔瓶是一种十分新鲜的体验,在天之国,包括她去到的其他很多星球,很少遇到这种纯粹的语言表演——也许也因为她很少像此刻这样,深入到当地的生活中吧——在魔瓶的认知中,语言应该只是用来传递最基本的信息,而不应该表达情绪之类的复杂东西,更别说用来娱乐了。在天之国,一直有一种争论,是否应该彻底消灭语言,用编码的电波交流。这种争论最后甚至惊动了盈极王,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盈极王支持了语言派。直到今日,听了采兰儿的表演,魔瓶才明白了语言的魅力。全知全觉的盈极王一定早就想到这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