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当局者迷旁者清
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这两人正锐意诗文革新,苏轼那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
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
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
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名动京师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
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嘉祐四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
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四年后还朝判登闻鼓院。治平二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
三年之后,苏轼还朝,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自请出京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愤怒,让御史谢景在皇帝跟前说苏轼的过失。
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熙宁四年至熙宁七年(1074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宁七年秋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四月调往湖州任知州。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
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四十三岁,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他即给皇上写了一封《湖州谢表》,这本是例行公事,但苏轼是诗人,笔端常带感情,即使官样文章,也忘不了加上点个人色彩,
说自己“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
“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这些话被新党抓了辫子,
说他是“愚弄朝,妄自尊大”,
说他“衔怨怀怒”,“指斥乘舆”,
“包藏祸心”,
讽刺郑虎,莽撞无礼,对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谓死有余辜了。
他们从苏轼的大量诗作中挑出他们认为隐含讥讽之意的句子,一时间,朝廷内一片倒苏之声。这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上任才三个月,就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受牵连者达数十人。
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因其上植柏树,终年栖息乌鸦,故称乌台)。
乌台诗案这一巨大打击成为他一生的转折点。新党们非要置苏轼于死地不可。救援活动也在朝野同时展开,不但与苏轼政见相同的许多元老纷纷上书,连一些变法派的有识之士也劝谏神宗不要杀苏轼。
王安石当时退休金陵,也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在大家努力下,这场诗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得到从轻发落,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