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俗世,陈歌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和中国古代有些相似,凡人衣着也是长袍,忙忙碌碌奔波一生,谋求生计,到头来百年光阴逝去,一堆黄土身上埋。
“一定要修仙,长生不死才是王道。”
他准备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始自己的修仙之路,俗世街道人多眼杂不适合,最主要他怕有人觊觎,也不怪他如此小心谨慎,前世小说看多了,心眼长了不少。
一路西行,终于寻到一处绝佳之地,一个残破的庙宇,这里廖无人烟,是个好地方。
庙宇不大,陈歌绕着转了一圈没发现任何可疑后,才进入里面,入眼狼藉,台上塑的金身菩萨罗汉都被捣烂,残破不堪,陈歌咧咧嘴,这什么人也太缺德了吧?
他虽不是善男信女,也知道这种金身菩萨雕像,讲究的是因果,祈求不一定奏效,但损毁总归不好,再说了这个世界修仙者众多,万一被捣烂的菩萨雕塑被本尊知道,还不得化成怒目金刚。
捡了一个蒲团,陈歌坐在上面闭眼打坐,尝试感受天地灵气,整整半日过去,依旧没有动静,他也不着急,如果修仙那么容易还不得人人都去修仙了。
可接下来半个月,依然没有丝毫动静,陈歌有些着急,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仙缘,这修仙不是都讲究仙缘吗?
岁月不歇,匆匆流逝,一月时间很快度过,陈歌呼出一口浊气,眉头紧皱。
“怎么还不行?”
一个月打坐也无丝毫收获,陈歌无奈,他之前被韩风打断的胸骨和四长老轰击的伤势都好的七七八八了。
“咕噜”
肚子饿了,他这才想起已经一个月没有吃饭了,说来也神奇,打坐中竟然感受不到饥饿,看来传说修仙者悟道千百载不吃不喝也应该是真的。
民以食为天,肚子饿了是大事,他出门不久便逮了一只兔子回来,小兔子耳朵被拽在手里,后腿在空中乱蹬,陈歌安抚着可爱的兔子。
“小兔子乖乖,你这么可爱让我如何忍心吃啊!”
一个小时后。
香气在破庙中弥漫,黄灿灿的兔腿在火堆上翻来翻去,看的陈歌哈喇子都快兜不住了。
“咕嘟!”
口水吞咽,他实在饿的不行了,可为了能吃到美味的兔肉,只能强忍着。
烤的差不多了,直接开吃,也顾不得有多烫。
一口下去。
哇!
里嫩外酥,肉质鲜美,瘦而不柴,充满唇齿之间,口中香飘四溢,陈歌无比的满足!
“真香!”不忘赞美。
他前世可是烤肉的一把好手,那怎么说也是摆过烧烤摊的小青年,烧烤手艺还是有的,什么烤瘦肉、烤花肉、烤筋、烤鸡翅的都不在话下,还有他最爱吃的烤腰子,那才是大补。
“要是再来一箱勇闯天涯就更完美了!”他嘴里塞满了兔肉,还不忘嘟囔。
可爱的兔子祭了五脏庙后,陈歌拍了拍还不算圆滚的肚皮,有些意犹未尽,觉得吃啥都不如吃烧烤来的美味。
掏了掏牙缝才算满足,又继续开始他的修行之旅,这次一坐又是一月有余,还是没有丝毫进展,也感受不到天地灵气,退了出来后,他都有些气馁了,难道他真的资质这么差,连门槛都进不去?
仙路艰辛,非常人可以一搓就成,他心里这般安慰自己,接下来几个月他按照《仙气淬炼法》所授,感悟天地灵气,这回灵气是感悟到了,可按照指引,却是怎么也纳入不了体内。
他的身躯就像是一个无缝载体一般,无论如何都引不进灵气。
他也是个狠人,为此,不惜将全身割出伤口,以此来引进灵气。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灵气没有引入一丝一毫不说,他自己差点流血流成人干。
此路不通,又像个傻子一样张嘴吃空气……
几个月下来,他无所不用其极,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
“老天爷,你不会玩我吧!怎么说我也是异世穿越者,没有金手指也就罢了,不带这样的打击人吧!”陈歌仰天悲叹。
“咕噜”
肚子又叫了,陈歌起身出门寻找食物。
“人是铁饭是钢,几个月不吃也得脱肛。”作诗小达人又卖弄才华。
破庙就在无人问津的大山里,所以陈歌这次还是准备打只野味来满足口腹之欲,在他心里,烧烤就是人间美味。
陈歌藏匿在古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往前匍匐,哈喇子都打湿了衣襟,只因不远处有一只山鸡在林中觅食。
这山鸡可不是一般山鸡,如果他没认错的话,这可是国家保护动物七彩锦鸡,是几级保护动物来着忘了,反正在这里让他碰见,还不得逮回去打牙祭。
锦鸡似有所感,抬头打量四周,陈歌按兵不动,心道丫的还真鸡贼。
片刻之后,锦鸡又低头在枯木中寻觅肥虫,陈歌又偷偷潜进,现在他距离锦鸡只有五步之遥,对方还没有意识到危险将至,陈歌嘴都快咧到耳后了。
突然。
远方虚空有一道神虹歪歪捏捏冲来,锦鸡受惊,扑棱扑棱仓促飞起,陈歌一个扑空来了个狗吃屎。
“砰!”
歪歪捏捏的神虹跌落在不远处,来人是个一身黑衣的青年,眼光如毒蛇,鼻如鹰钩,嘴角有未干的血迹,身上残破不堪,血迹斑斑,看起来受了很重的伤势,体力不支才跌下虚空。
好巧不巧惊走了陈歌的野味锦鸡。
他爬起来后面色不善看着黑衣男子,不过见对方受伤颇重他并没有责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