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剿匪猫腻【求推荐票】(2 / 2)

他掂了掂钱袋里剩下的钱,心想这些钱凑合着能给傅良义买份大礼了,既然是寿礼,礼物自然也不能太寒酸。

“真是卖得一手好马啊,怎么样,赚了不少吧”

“你......你在这里啊,就一点话术。不像你身下骑的这匹马,一定是匹良驹吧。”

“真没想到你还会相马。”

“略懂一些皮毛。”

“驾”

忽然听到一阵嘶嘶的马叫声,载惠已经驾马跑出了巷子,寇三海心想富家公子在这马市上肯定人缘太差,要不那人肯定会揭穿他的把戏的。

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他还是想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跟那人再聊聊。

他在街边找了一间卖精致礼品的铺子,店铺里面挑东西的人不多,但能看到伙计正在用细心地整理着礼簿。

“这位爷,店里各式的东西都有,您看需要些什么”

“我转转。”

“成。敢问是满月礼、新婚礼,还是寿礼这是对翡翠福禄寿翁玉雕,您上上手。”

“是寿礼,一定要够权势,最好让人一瞧就怕的东西。”

“爷,您真会开玩笑,寿礼怎么还会让人生怕呢。”

“我就是那么一说。”

————————————

“让一让,警署办案。”

“你凭什么抓我”

“再他妈乱叫,老子一枪毙了你!”

————————————

“成天抓人,真不知道哪有那么多差事。对了,我想到一件东西,保准您满意。不过这东西可能弄来有些难度。”

“说说看。”

“权势的象征,大都是财富和势力。既然是做寿礼,送钱那肯定是俗了些。外面的情况,您也瞧见了,这有枪啊就是爷。这么说吧,那伙人来店里拿东西,我们可是从来没收过钱,您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你说话有点意思,东西我选好了。”

“选好了哪一件,我给您包好。”

“哦,还多亏了你提醒,我身上正好有一件东西。这是一块大洋,你给我弄个盒子装起来,盒子越大越好,这样才显着贵重。”

“明白。您稍坐,我这就给你包好。哟,这东西还真有些分量。”

伙计这么一提醒,倒真是让寇三海想起了傅良义当时上山送他的那把纯金打造的勃朗宁手枪。

那天说是上山剿匪,其实傅良义中间的两辆汽车里装的是大洋和枪支,寇三海心想领了人情多条路,更何况山上兄弟们手里的家伙都快成老古董了,就把事情应了下来。

坳子山的路不好走,傅良义的汽车才行至离寨子五百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还是寇三海派老四殷云庆赶马车把人接上来的。

对外说是血战匪徒死伤无数,可在土匪们的眼里,傅良义是在山上待了一下午,他跟寇三海喝酒聊天到天黑。

那天的情况简直跟过了年似的,坳子山上的人看着山下傅良义带来的兵个个穿的新式军装,他们噼里啪啦的在那里放空枪,这听的刑满全等人心里直心疼。

因为那打出去的可都是钱啊,就这么听响实在是浪费,山上的许多人都见识到了傅良义的财力。

要说贵重的东西,那可就要数傅良义送给寇三海的勃朗宁手枪了,如今他把手枪包在红布里当寿礼的想法,可真是耐人寻味。

天色渐黑,傅良义便带队离开了,第二天一大早北平便传开了他的新闻。

在傅良义看来,剿不剿匪并不在于枪战,城里那些人也没有人会在意这些,到时候报社一报道,这件事情便就是真的了。

许多报社想巴结还来不及呢,所以更不用花什么钱,何乐而不为。只要坳子山上的土匪不来城里作乱,他就不用去担心那些家伙。

————————————

傅府里屋子里面传来了一阵欢乐的笑声,薏乔正在帮傅煜珺整理晚上宴会要穿的西式舞裙,她也没想到傅煜珺穿上以后更淑女,跟平时的风格一点也不一样。

倒是傅煜珺瞧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不自在,她在屋里走了几圈便脱了下来。

“小姐,您穿这件真漂亮。老爷特地让我去西洋货店里买的,这边还有几件,您再挑选一下。这件红色的是旗袍,那边还有您归国时穿的。”

“真的吗”

“真的,我是从雨辰哥那听到的。”

“不行不行,这件开衩太高了,还怎么走路啊。要不是要教我哥跳舞,我就选最后那件了,算了,就淑女一回吧。对了,我哥也是穿正装吧”

“嗯。听宝鹃说,少爷挑的是件黑色的中山装,现在正流行呢。正好和您的这身相配,怪不得小报会说您是少爷的未婚妻,嘿嘿嘿。”

“我哥也留洋两年多了,还要我教跳舞,难不成他这些年除了在实验室做功课就没其他的业余活动了嘛。不行,我得找机会把青语介绍给他认识,没准他俩还真合适。”

“您呀,比少爷还着急。”

“那当然了。以前我在国外,所以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好了,他没时间我有。”

“之前夫人也说过几个,少爷在推脱不开的情况下也见过面。也都是大家闺秀,可少爷很多次都是因为医院里临时有事放了人家鸽子。”

“我哥这是敬业,是优点。”

“嗯,是啊。后来这事就搁置下来了,让少爷跳舞,您有几分把握”

“嗯,这......这个包在我身上,谁叫我是他妹妹呢。”

————————————

“奕卿,爹的这个「寿」字写的如何”

“笔锋遒劲有力,这是给三叔写的吧,得找人好好装裱起来。”

“嗯,有道理。永东,你找家好的装裱店裱好,晚上帮我带到承裕楼去。”

“是,老爷,我这就去办。”

“这些日子医院里的事情也不多,多陪你妹妹出去转转,过些日子她就有事需要外出。”

“外出行,他不是还要到处采访吗”

“我已经向报社打过招呼了。写字,练的就是人的心性,慢功出细活,这幅《公望叙宴贴》可真是行书的上乘之坐。光是这个挫笔转角处的收锋就要掌握分寸,过分则脱节,不及则牵拘,甚是磨人。搁在以前,我怕是连个小小的私塾先生都当不了了。”

“您是做大事的人。”

“老了老了,打打杀杀的事情做不动了,老了。”

书桌前面的傅作誉提起笔后认真地斟酌着宣纸上刚刚写下的字,笔架上挂着粗细不一的毛笔,而他手里的这只,是他最喜欢用的。

这只笔还是他兄长在生日的时候所赠,他很是爱惜,笔管里的毛还是挑选刚成年的野鹿鹿尾处长出来的绒毛。

他自嘲他自己的书法进步慢,傅奕卿宽慰他几句后,接过他爹手里的笔在笔洗里把残留的墨汗滤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