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好啦!”
冯宝婕登上了自己那棕色的小皮鞋,然后拿起她最爱的那个中国产的皮包一溜烟的跑出了家,见状,帕科尼先是起身看着女儿的身影消失在了借口,然后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看自己的丈夫:“这个小丫头,肯定又要去找她那几个闺蜜去炫耀你给她新买的皮包了,你就是太宠着她啦,要什么都给她买。”
“去吧,随她去吧。”
冯国栋摆了摆手:“女孩子嘛,都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当年我们认识的时候,你也不是特别喜欢那些欧洲的皮包吗?比起那些欧洲的皮包,这些中国产的皮包可是便宜多了,而且也更漂亮,咱女儿要是喜欢,买多少都没事――再说了,女大不中留嘛,反正这附近都是华人区,治安好的很,只要不是夜不归宿,就不用担心。”
“哎,老公,你说她到那边,要是不专心学习,就想着谈恋爱怎么办啊?”
帕科尼的思想显然也是受到中国的电影和电视剧冲击得不轻:“我可是看到啦,现在的印尼年轻女孩啊,都喜欢黑头发和皮肤白的中国人,就说昨天,我还看到一些女学生在报亭买印着中国电影演员的贴纸哩。”
“正常,正常。”
冯国栋显然并不在意这些琐事:“这个年纪的女孩,有这种想法不奇怪。”
帕科尼继续嘟囔着:“哎,我皮肤就像其他印尼人一样黑,好在你的皮肤白一些,这才让宝婕皮肤没有那么黑。”
“不过好在,宝婕这丫头眼睛随了你。”
冯国栋说:“如果是随了我这双小眼睛,那皮肤再白也没什么用。”
帕科尼年轻的时候也是附近有名的漂亮姑娘,也正是因此才被有钱的冯国栋相中结了婚,一想到自己那漂亮的女儿继承了自己和老婆的优点,坐在藤椅上的冯国栋便开心的点燃了香烟,得意的说:“咱们女儿喜欢祖国是好事儿,我是三十多年前跟我爸爸逃难来到印尼的,虽然说现在名义上是印尼人,但是我还是觉得祖国好啊……如果有机会,我倒是想回到祖国生活。”
帕科尼没有对自己丈夫这番“叛国”言论有什么异议,而是附和着说:“是呀,现在祖国越来越好了,我听说,祖国的好多城市都比雅加达还要繁荣,这次我和女儿先回祖国探探路,如果在那边生活更轻松过的话,那咱们就像你之前说的那样,全部回国好了。”
一想到回国,冯国栋叹了口气:“哪有那么容易啊,我可是听说过的,外籍人士想拿到祖国的国际可不简单,我们的女儿还好说,如果嫁给一个中国人满五年,就算是入籍了,但是我们这种人想入籍可就难喽……总不能先离婚再结婚吧,哎,不去想那么多了,到时候先办个永久居留的身份再说吧。”
帕科尼小心的说:“老公,您的好朋友胡先生不是很有能力吗?要不托他帮帮忙?”
冯国栋吸了口烟,缓缓地说:“老胡他能有什么好办法……不过他倒确实是个精明的人,如果不是他劝我回国,我也许还觉得在印尼这里过的很好呢……虽说瘦瘦水牛三担骨(意喻有真本事的人在任何条件环境下都能创造一番事业),但是还要应和世界大势啊,中国的国运来了,如果能跟得上这个国运,青瞑鸡也能啄着一尾虫啊!(类似‘瞎猫也能碰到死耗子’)”
帕科尼点了点头,显然是很赞同自己老公的话:“我也听说了,现在祖国那边经济发展的特别好,就算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也可以衣食忧,如果肯吃辛苦,过上好日子也是很容易的。”
昨天没更新,跟大家道歉一下,关于印尼内容,我打算接下来写一下中美的博弈,可能让中国先小小的吃亏一下,毕竟敌暗我明嘛,但是最后还是解决了问题,而书里的这个剧情其实是真实存在的,甚至在今天,在某些地方还是反复上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