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言这一队的目击地是沛县。
没就是那个建立大汉王朝,在秦末乱世之中,风头辈出的刘邦老家。
他根据自己所需的历史推算,现在这时刻,刘邦也应该和吕雉成婚不久。
陈言他们这一路上倒也平静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一个山匪强人也没遇到,这可能有运气好的成分吧!
一路上,大家都神情紧张,毕竟是第一次押送精盐,也属于正常。
可是没想到如此顺利,仅仅用了五天他们就到了沛县。
一来到城中,所有人紧绷的神经都放了下来。
弟兄兄紧张坏了,一路上吃的也不好,都是一些干粮水什么的。
进到城中后,映入眼帘便是一家狗肉馆。
陈言决定犒劳一下弟兄们。
“弟兄们都辛苦了,今天我请大家开开荤腥!”
一众人个个兴高采烈,收拾收拾东西,进来狗肉馆。
狗粮馆的老板,是个魁梧的汉子,他光着膀子,一身横肉,满脸的胡须,说起话来声音铿锵有力。
“喔豁,今天生意这么好,真是发财了,今天你们要吃多少狗肉。”
陈言数了一下,自己一共带了三十人,一个人就按两斤算吧。
“来六十斤!”
“六十斤,好嘞,今天刚好炖的有那么多,稍等呀!我去给你们盛。”
陈言看着眼前这个汉子忙碌的样子,心中猜测此人应该就是那个樊哙吧!
刘邦的贴身保镖,鸿门宴生吃猪肘,他的故事也是千古流传。
三十多人坐满了四张桌子,整个馆子里热热闹闹的。
不一会儿,樊哙就把桌子上的肉给摆满了。
毕竟盐还没有押送完成,陈言也没让弟兄喝酒。
一群人吃的津津有味,可是陈言却吃不进去。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这肉,腥,实在是太腥了。
就在众人吃的热火朝天的时候,樊哙悄悄来到陈言的身边,笑着说道:“你是老板吧!把账给我结一下吧!”
“好,多少钱?”
“三百个铜板!”
陈言抬起头来,看了一下樊哙。
他还没有说话,旁边吃肉的人就看不下去了,“什么,三百个铜板?这么贵!你干脆去抢好了。”
按着常理来说,在这个时代,买一条狗也就是一个铜板。
就算是这个时代的狗瘦,身上没有那么多肉。
六十斤他多用了几只狗,但是这成本也没有多少呀!
一张嘴就是三百个铜板,简直不可理喻。
“哼!”樊哙冷哼一声,“实不相瞒,各位,今天在下就是枪,今天你们若是不给钱,怕是一个也不能活着出来。”
言罢!他猛的从背后腰间掏出两把斧头。
“各位,我只求财,不要命的,还望各位识相一点。”
“哈哈哈!”在场的众人都笑了,“你一个莽夫,我们三十来人,和我们动手,你是不是傻呀!”
“在我看来,你们不是三十多个人,而是一筐烂菜,你们看我手里这斧子,砍瓜切菜可是厉害了。”
陈言也想试一下,韩信这段时间,训练出来的这群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