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镇子五里不到,聂远终于一步也走不动了。
太累了,从来到这个叫寿朝的地方到现在这一天多时间,只喝了一碗茶水。去王地主家偷衣服到这一路走来,全是被饿逼的,被偷东西的紧张害怕掩盖着。
如今馒头在手里,也走出了镇子,精神松懈下来,一下子就感觉身体被抽空了力气,再也走动了。
坐在路边的树下,饿的微颤的手艰难的拿出馒头,一口咬下去,这馒头竟然有馅儿!!!而且还是肉馅的,味道还不。这让聂远很是高兴。这也算高考之后难得遇见了一次好事了...
高考完后,自知成绩不理想的聂远,对到底是复读还是打工很是纠结。虽然他在心里已经告诉自己做好了打工的准备,可还是感觉心烦,所以走进网吧放纵自己,这一呆就是一周。
打游戏打到睡着,睡醒了继续打。饿了就喊网管。七天,七天他没有走出网吧半步,他哪里是在打游戏,他是在折磨自己,后悔自己的不努力学习,又害怕面对即使努力了也得不到好结果的现实。所以他选择了逃避,就连逃避都要装作是学习压力太大,这是奖励高压学习的放纵。
可生活总是会有意外,在网吧里呆了一周,头昏眼花,手脚酸麻的他决定走出去,可刚走到门口,阳光刺的他久未见太阳的他双眼一片空白,接着就不省人事。而当他醒来,就发现了自己不是在医院,而是在这个叫寿朝的世界。
他曾经听说过21克假设,说是人在死后会变轻21克,这21就是人的灵魂。他也知道脑电波。可对于身体穿越到寿朝,他是真的百思不得其解,虽然灵魂穿越他也不理解。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认识石梦,那个比自己小三岁,父母是地主家长工的女孩儿。也是通过她,对这个叫“受潮”还是“兽巢”的地方有了一点点了解。也是因为她,所以自己找到了王地主家偷衣服。
开始想着偷地主王家衣服是给她家出气,这会儿竟然有点担心衣服被偷会不会影响到她和家人。
心里边想事,边吃这叫馒头的肉包子,不知不觉就吃了五个,要不是被蚊子叮醒,聂远觉得自己能把六个都吃完。虽然他已经拿起了第六个。其实他已经饱了,但是饥饿感和伴随而来的虚弱,让他特别渴望肚子倍儿圆,浑身充满力量的时候,所以他还是决定吃下第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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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的睁开眼,外边的已经亮了,可聂远头痛欲裂,浑身酸痛,被窝也都汗湿了,实在是没有力气爬起来。眼下得赶紧吃药。
也不知道这个镇子有没有药铺,昨天吃了包子,顺着大路一直走,走了估计有四五十里才到现在住的这个集市。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街上只挂了三个灯笼,还都是客栈的。其他铺子屋舍都是黑漆漆一片,也没什么声音,没有可就惨了。
在现代,叫救护车得钱。在近代,鲁迅也直呼叫郎中贵。以至于典买家当。而昨天买了6个馒头花了18文,茶水一文。在加上住食宿,也只能两百来文了。钱不够花啊,只能祈祷不贵。
“伙计,伙计...”快要冒烟的喉咙,喊了两声伙计,都没人答应。又在床上歇了一会儿,聂远才勉强坐起身。汗湿的衣服马上变得冰凉。
走出房门,这是一个回字形的小楼,二楼一周是客房。一楼大堂是桌椅和柜台。掌柜的正在柜台后面打盹。
“掌柜的”聂远趴在二楼栏杆上叫了一声
“来了”掌柜的还没睁眼先应了一声,这才寻声向二楼看来。
“客官有何吩咐?”掌柜的高有五尺左右,身形富态,上楼倒是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