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在的剧情走向,原文该是,她不想嫁给陆战,但在婚后,还是被迫跟陆战发生了关系。
但她又嫌弃陆战太凶猛了,她比较喜欢文雅一点的,像原书中的男主那样,文质彬彬。
原书中的男主就是军区大院里走出来的,军校毕业,毕业之后就是干部,浑身上下透着儒雅气质。
可男主喜欢的是原文女主,对她完全感,甚是厌恶她的死缠烂打,最后也是默许了女主对她所做的一切吊打行为。
想想原文中她那凄惨的下场,还连累了陆战,在本该继续往上升的阶段,突然被迫退伍回家。
虽说她不是原主,可既然穿到了这本书里,她也成了沈南溪,那就必须做出改变。
陆战不就是黑了点,凶了点,其实他人……
真没啥好的。
整天板着脸,在原文中作者还特意写了一番话:
大概意思就是陆战这人在性生活上有特殊癖好,很会折磨人,所以才将女配沈南溪配给了陆战。
她沈南溪不是喜欢男人吗?
那就给她配一个体格子强悍,让她嗷嗷受不了的男人,看她还有脸去跟原书女主抢男人吗?
穿越成恶毒女配的沈南溪:我真的会谢……。
收回深思,沈南溪看着面前站着的小丫头,她叫知夏,姓李,是陆战大姐家的女儿。
陆战的父母去世的早,陆战和姐姐周媛,都是由奶奶王凤芝老太太给带大的。
王凤芝是个寡妇,早年丧夫,脾气也素来强悍,说一不二。
可又说了,寡妇门前是非多,要是她不强悍的话,那指定会生出多少事儿来呢。
李知夏站在门槛处,看着身穿红褂子坐在床上的沈南溪。
“舅妈,你吃,这是肉夹馍,可香了……。”
七十年代初期,谁家能吃的上白面馍馍啊。
这也是陆家,陆战在首都当干部,每个月都会往家邮寄钱,这才在给陆战娶媳妇儿办婚宴的时候,能上白面膜。
所谓喜宴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三荤三素两汤,另外加上一筐子十个馒头。
虽说是简单,可放眼望去,能办的起这样宴席的也是极少数。
沈南溪是真饿了,拿着知夏给送来的肉夹馍,大口朵颐的吃了起来。
小姑娘看着她吃下,便高兴的跑了出去。
嘴里喊着:“妈,舅妈吃了,舅妈不寻死了……。”
正美滋滋吃着肉夹馍的沈南溪,差点因为李知夏的话而噎住。
在刚到陆家之前,她还寻死觅活的不想嫁。
毕竟她可是在城里生活了十八年,突然被告知,她是被报的假千金,她爹妈是偏远地区的农民,而不是军区干部领导家的女儿。
沈南溪被送回来之后,作为真千金的李青禾也被送到了城里。
当年沈父沈天佑就在大望村搞基层建设,而作为沈天佑的妻子李岚,也跟着来随军。
将他们的女儿生在了大望村。
当天晚上与李岚一起生娃的还有村干部的姨妹也就是沈南溪的亲生母亲黄英。
黄英前头连生三胎都是女儿,她就想要生个儿子,可是天不遂人愿,第四胎还是个女儿,黄英都想好了,让自己的亲姐姐,也就是大望村的村干部的老婆给抱走扔了。
扔在路边,或者直接送人,反正她是不想要的。
黄兰在抱着孩子往外走的时候,正好瞧见一身军装前来看老婆孩子的沈天佑,鬼使神差,她把俩孩子故意抱,把沈天佑的女儿送到了黄英跟前。
她将此事给隐瞒了下来,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