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工,你是公司的老人了,现在黄工不在,你要多替我分担一些,公司的管理你也要逐渐接手……”
就在黎之南在朱梓舞办公室时,公司的清洁工走过黎之南的工位,顺手将桌面上的一支派克金笔拿走了。
这个动作非常隐蔽,没有人发现,清洁工拿着派克金笔转身进了楼梯间。
阿贵带着一个中年男人,一直等在这里。
清洁工将金笔拿了出来。
那个中年人接过钢笔,二话不说就拧开了笔帽,在里面放了一个很小的东西。随后一切复原,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三十秒。
“好了,你把这支笔再放回原处。”
清洁工拿着金笔又回去了。
阿贵带着这个中年人沿着楼梯往下走。
“怎么样?有没有把握?”
“放心,这是米国那边最新研制的微型窃听器,效果非常好。”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楼梯间。
足足半个小时,黎之南才从朱梓舞的办公室里走出来。
他回到工位上,顺手拿起来那只派克金笔。他有一个习惯,在思考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的转动这只钢笔。
这支钢笔是他在大学时参加一项比赛后获得的奖品,工作的时候他会拿着这支钢笔转动,出门的时候,这支钢笔就会插在他的左衣兜里。
这么多年了,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无法改变。
又到了中午吃饭时间,黎之南依然拖到最后下楼。
和前几次一样,他走出互联科技的大楼几百米以后才开始打电话。
“小魏先生,今天一到公司,朱梓舞就把我叫到她办公室,说黄妙发带着那几个技术人员去米国学习了。”
啪!
听筒里传出一声拍桌子的巨响。
魏云科兴奋的叫声传了出来,“黎工,你分析的一点都没错,之前都是韩